案由:贩卖、运输毒品罪
犯罪嫌疑人:朱某亮
案号:(2019)泉安刑字0605号
辩护人: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律师
简要案情:
2019年6月2日犯罪嫌疑人朱某亮因运输数十公斤毒品在江苏南通被当场抓获,并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移送主要犯罪地南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其之前还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18年12月21日刚被释放。
其家属慕名聘请泉安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朱某亮辩护。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们律师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朱某亮,了解涉案基本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我们经研究后,认为目前朱某亮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的证据尚缺乏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要件,尚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我们律师随即向公安机关出具辩护意见,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朱某亮取保候审。
办案结果:
公安机关经研究后,同意我们辩护律师申请,对朱某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释放。
南安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