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强奸罪
犯罪嫌疑人:孙某
案号:本案例根据(2019)泉安刑字0501号卷宗编写
辩护人: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律师
简要案情:
犯罪嫌疑人孙某因涉嫌强奸罪,于2019年4月28日被晋江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其长兄慕名聘请泉安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孙某辩护。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们律师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孙某,了解涉案基本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我们经研究后,认为孙某涉嫌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要件和客观行为证据不足,孙某的行为可能不构成强奸罪。我们律师随即向晋江市公安机关出具相应辩护意见并为犯罪嫌疑人孙某申请取保候审。
办案结果:
公安机关经研究后,同意我们辩护律师申请,对孙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释放。
案件经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和结合我们的辩护意见,仍认为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充分,遂撤销对孙某的刑事立案。
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是本所精心打造的一支精英律师团队,是一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刑事辩护团队。
泉安刑事业务部的每一起刑事案件均由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承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由承办律师提交刑事业务部集体讨论,主任律师主持,旨在发挥团队优势,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为每一名客户提供高水平、高效率、高质量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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