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劳动合同是否还有效 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真正的用人单位是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而不是作为法人组织代表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变化,该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原法定代表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该合同仍然有效。 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你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应该什么时候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