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被告人徐某生,辩护律师蔡文明律师
被告人徐某泰,辩护律师郑燕燕律师
案由: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简要案情:
被告人徐某生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培发生口角,后徐某生回家后,许某培心有不甘,遂纠集多人到被告人徐某生家中欲打被告人徐某生,徐某生因害怕躲家中,并打电话叫其儿子徐某泰回家。
后其儿子(即被告人徐某泰)回家后,两父子各自持菜刀追砍许某培及其纠集人员,造成被害人许某培被砍死亡,其纠集人员两人受轻伤的后果。
事后,被告人徐某生、徐某泰均被控故意伤害罪并诉到法院审判。
办案过程:
两被告人家属慕名找到了泉州知名刑事律师蔡文明、郑燕燕律师分别为两被告人辩护律师。首次庭审时,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有重大过错、激情犯罪、偶发犯罪等从轻判处的辩护理由,均被法院采纳。一审判决从轻判处被告人徐某生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徐某泰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