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晋江潘某在2015年11月28日到某银行取款,发现其卡上存款7万多元不翼而飞,而该银行卡一直在自已手上未丢失,潘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银行处理。银行未能赔偿潘某。潘某迫于无奈,慕名找到本所律师代理诉讼。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本所律师依法向晋江市人民法院起诉,并经过开庭审理,多次调解,最终调解,由银行赔偿潘某损失。
本所律师提醒:
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密码不要泄露。在ATM使用银行卡时,应注意查看ATM机是否被不法分子安装复制卡或盗取密码设备,勿在不明网站上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如果发现卡上的资金不明失踪或被盗刷,应第一时间通知银行挂失,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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