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播放音乐作品 泉州公司律师提醒不要侵权

2011年,北京帝豪星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帝豪星辰公司)因为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被数个娱乐场所使用卡拉OK点歌系统营业性播放,而将多家经营娱乐场所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据天津公司律师了解,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知产庭再次受理帝豪星辰公司为原告的两起音乐电视作品侵权案件,被告分别为北京凤舞豪情娱乐有限公司和北京宏吉娱乐中心。



原告诉称,北京惠达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犯错》等多部MV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且已出版“EQ乐宴全系列(一)”光盘。2010年11月15日通过《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以专有的方式授权北京盛世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辉公司)独家管理,并约定盛世辉公司可将上述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给第三方行使。2011年3月28日,盛世辉公司通过《专有使用权转授权合同》,将其依法拥有的上述专有使用权转授权给原告管理,约定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两被告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内公开使用卡拉OK点歌系统营业性播放原告享有著作权的31部MV音乐电视作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分别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据泉州律师了解,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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